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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广东运180万假钞回重庆 男子竟称不知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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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1-28
 
  男子万某今年39岁,案发前是有正当职业的工人。“我是被他陷害的。”这是万某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。万某口中的“他”叫宋某,是万某多年前喝酒认识的朋友。
 
    据检方指控,2009年3月15日左右,万某就和宋某商量,由万某去广州运200万元的假币回重庆。3月16日,万某乘飞机到了广州,再转乘客车抵达了广东陆丰市甲子镇。在那里,万某从宋某联系好的上家处取得了一个旅行箱。随后,万某带着这个旅行箱,坐长途车回了重庆。
 
    3月19日,万某在陈家坪一加油站附近与宋某会合,宋某当场支付了1万元运费。随后,宋某开车载着万某一起到了杨家坪一租赁房内,二人在交易时被警方抓获。经清点,万某提的旅行箱内共有183.676万元,全部是假币。
 
    最令万某想不到的是,检方表示:是宋某提前通知了警察,他们才会在租赁房内被一举抓获。

夫妻俩庭上痛哭
  
    检察官当庭拿出了宋某的证词证实,两人合谋的时候就说好了:总货款1.2万元,但宋某手头暂时只有5000元,其余的7000元由万某帮忙先垫着。等货运回重庆后,宋某支付运费的时候,再把万某垫付的钱一并支付。
 
    “我完全不知道是帮他运假钞!”万某说,他纯粹以为是在帮朋友的忙,根本没想过是在犯罪。
 
    但检察官当庭否认了万某的说法,因为万某曾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承认过自己是在合谋运假钞。同时,检察官也提出了万某行为中不合逻辑的地方:第一,货值金额才1.2万元,运费要2万,明显不合常理;第二,帮人运货,不可能还要主动垫付货款;第三,整个运货过程,万某没开箱验货,称不知道箱子里是假钞,那是不合逻辑的。
 
    知道自己可能要被判重刑,万某当庭流泪,“我被这个人害得家破人散。”同样痛心流泪的,还有法庭下万某的妻子王某。她说,她和万某结婚9年,一直相信丈夫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而且家里还有两个孩子,“他不可能不顾两个娃儿去犯罪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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